Sunday, August 1, 2010

食之雜記

 

好久以前拍下的一堆相片,有些是以前吃過不想在這裏又用一篇新的來寫,有的呢,算是小吃斷也不能寫下五六百字,就在這裏寫幾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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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節那段日子,跟舅父舅母一家 (除了表姐那時病了沒去啦…) 去了吃牛皇星,牛肉還是一如以往的好吃,又滑又香;首次試的手打牛丸也很不錯,吃得出是手打之餘也有濃濃牛味。推介的還有牛肉粒,灼得剛好的話入口一咬下口,肉汁就湧出來,很滿足。寫的全部都是牛,果然是牛皇星。也得謝謝表哥請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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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 P 小姐和她弟弟到旺角唱K,下午買了一份芝士雞蛋仔分著吃。這店就只賣雞蛋仔,名字也是響噹噹的「雞蛋仔專門店」,相當厲害。等了大約十分鐘才有,新鮮熱辣,外面不太脆身,而芝士的分量老實說不太多,入口有淡淡的芝士鹹香氣,半溶著的芝士也令質感豐富一點,比起普通雞蛋仔來得有特色啦。不過這特色雞蛋仔,索價 $18!當平常一底雞蛋仔在賣 $12 的時候,店家收多 50%,它是不是用瑞士雪山芝士 glamatour / 意大利湖邊芝士 lazeladano (好明顯是亂作的) 來做雞蛋仔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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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跟 I 小姐在大學打完羽毛球,獨個來到北角,忽然間餓到想咬人 (這症狀經常都發生在我身上…),於是就買了一底北角雞蛋仔來吃。又是因為即叫即製的關係,等了十分鐘才有,後面的人嘛,還要等我那底弄好,才即叫即製,即是說,買一底雞蛋仔要等二十分鐘!嘩頂,要是真的要等二十分鐘,我該變成乾屍了吧?

說回這雞蛋仔,又真的是外脆內軟,入口也呈半空的狀態,蛋的香味就只算普通,畢竟這是材料問題呀。值得一提的是店家非常衛生,收錢跟把雞蛋仔拿出來的分開兩個人做…最怕那些左手收錢右手拎雞蛋仔俾你,令人感覺相當污糟。這雞蛋仔收 $13,是貴了一點,不過又真的頗好吃,所以也是值得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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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皇星
地址:佐敦吳松街149號

雞蛋仔專門店
地址:旺角登打士街43H登打士廣場地下1號

勁辣派甜甜掌門
地址:北角英皇道492號

立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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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浮躁的心情。也許是心情的關係,對很多事也看不過眼。我一直跟自己說,不同的人看同一件事,總有著不同的角度。是以別人的意見,我們未必接受;我們說的一兩句話,在別人聽來可能是刺耳得很。

  • 越來越不喜歡那些只說不做的人,與其嘴上說「很喜歡」但心底裏沒甚關心過,倒不如老老實實的跟別人說,自己對那人那事其實不太上心。所以對呀,我好些時候都討厭自己,而我正努力的改善這個缺點。我知道言出必行會令自己多了很多責任,但我很理解自己的一句說話一個眼神,會被那些愛我們的人重視珍惜,甚至會像人生規條一樣,在腦海裏牢牢記著;以至當我們沒有 commit 我們的說話,他們的感覺會相當難受。對上的五句句子,其實可以「沒口齒」三隻字來代替,而為著各種原因,我的確是把「口齒」看得相當重的。

  • 假如守時是我的第一規條,那承諾該算是第二了吧?所以那些應承過我甚麼甚麼的,最好把它們都一一實現…還好我的朋友們都算是很守諾的人,咳嗯,他們寧願搲爛面不答應我好些事情,也不會敷衍兩句應承左再算 (例如,我那時跟好多朋友仔說「喂去睇麥兜電影啦」他們大多答我「痴 __ 線!」囧)。個人相當欣賞這種性格,大家坦誠相對,不用帶著過高或過低的期望來面對大家,總會令我們都愉快一些吧?好些不快樂的原因,在於我們帶著期盼,然後就是由期盼變成失望…

Saturday, July 31, 2010

路,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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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路,我們不知道該怎樣走,那就用讓自己感覺最舒服的方法去行吧,即使它不能迎合所有人的口味,但起碼讓自己過得悠然;即使最後墮進深谷,也是一種死得安樂的方法。這陣子看的書,它說的重點也是,跟隨自己的心來行動:身邊的人不能為你決定甚麼,只有你才能為自己決定甚麼。我們都經常不自覺的,墮進一種迷霧入面,總覺得自己需要達到別人的期望,才是一個「有上進心」/ 「有幹勁」的人。而事實是,我們不需要把自己的價值建立在別人的好或不好,尤其是那些閒人雜物。一如好些時候,我們 shopping 會問別人「該買下這件衣嗎?」一樣,我們暗暗的,只需要別人的認同,而不是真的需要別人的意見

我們開始長大,開始有了自己的想法,更重要的,是開始懂得全面地去思考…雖然假若沒有的話,我們也永遠不會知道啦。但重點是,要相信自己解難的能力,只有當相信自己真的很強的時候,自己才可以變得更厲害。那就像,只有當相信自己吃得下一頭大象的時候,你才會令自己吃下十碟壽司一樣。這個比喻真的爛得很。

獨個上路的感覺,鄙人相當明白,除了孤獨,更多的是懷疑和怯懦。面對著模糊不清的未來,我們只能慢慢的、一步一步的摸索。看不清的路又算甚麼;看不清的夢又算甚麼。That’s Just Life。沒有選擇的時候,無論選擇的時候,永遠向前。路一直都在。共勉之。

Wednesday, July 28, 2010

無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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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到了那些,甚麼事情都不想做,卻又很討厭自己甚麼都不做的狀態。是日很疲累,昨晚睡得不好,中間發夢,夢見有隻鬼手不斷在撫摸我的後頸,我不斷的拽走它,它總是回來。奇怪的是,在夢中我完全不害怕,只是很想盡快擺脫那隻手,因為被它摸得很不舒服。夢境的結局是,我醒來了,然後,我發現我的左手,屈曲的放在我的後頸,因為屈曲了的關係,手肘對下的位置,完全沒有血到,左手的下半部完全麻痺,用右手按下去,像是在觸摸別人的手一樣!頂!原來個夢係提示我自己責住自己隻手…

醒來是四時多,接著就是朦朦朧朧的睡不回去。是日上班,一邊在找資料一邊在想很多事情,想起了生活的變化;想起了身邊的人,想起了好些時候以前的事。好想吃好多東西,同時間又覺得自己肥過隻豬。心情總在這「想做」與「不想做」之間跳來跳去,省去了在兩個極端之間游移的時間,有點承受不來。嗯,這大概就像跑步。跑道太短,我們煞不了掣,也來不及控制呼吸調節自己;跑道太長,我們也變得容易放棄,也不願好好的欣賞兩旁的人事,甚或會厭惡跑步這種活動。每個人也有自己的一條特定距離,而你只能獨個去揣摩,這距離也許隨時間而增減,能讓自己舒服自在的走,流一身熱汗,讓自己掌握跑步的節奏,抱著愉快的心情跑下去。

但問題是,現實使我們的跑道添了不少礙物,有些像豆大,只令我們稍稍窒步;有些像泰山般龐然,讓我們不得不停下來,除了嘆息,甚麼也做不了。

Tuesday, July 27, 2010

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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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年了。

越來越覺得,去書展已變成了去懷緬一下的活動,又或是讓朋友們聚在一起,一面看書一面沒頭沒腦的打牙骹。是年也不例外,跟 D 同學星期天一大早就去書展,唉,開始上班,去書展 / 其他人多的活動,也沒甚麼好的時間選擇呀。還好早上的人不太多,也真的是可以慢慢的站在攤檔看書,十一時多開始多人,當中有很多是拖友,更多是一家大小,有甚麼問題呢?無既,如果佢地肯收埋個o急唔帶出黎書展的話。好幾次差點被他們的行李箱 kick 到我 x 街。

這年買了幾本英文書,純粹是 pageone 好些書是兩本六五折三本六折這樣,即使正價書也有七折,很抵。這幾本也該夠我看兩年了吧?

中文書呢,入書展找的通常都是舊書,新書的話,倒不如到開益/榆林/田園去買,也是八折一樣的便宜,人少得多,也看得較有心機。這年買了馬家輝的三本書,買下的最新一本,已是零八年出版的了。書不貪新,最重要的還是好看,有時候文字蒙上一抹微塵,感覺更加細膩浪漫。

新書的話,卓韻芝的一直都看得入神,也許是少了那些陶傑那些似是而非的句子。區樂民的每年書展都買,嗯,好像變成一種儀式了,看著他的文字,感覺也像看著他長大。想起來,第一次看他的專欄,是小學三年級的事,現在,大學三年級都過了,頂!

麥兜的東西,也是每年都買,最起碼,座檯月曆每年也會從灣仔老遠的捧回家去。這年檔攤相當少人,買的很舒服,不過想買的東西早已買下,那些雨傘 / 匙扣 / 滑鼠墊該是買了也不會用…最後買下一套一直都很想買的床單,其實它的質料很好,只是有點貴。它的被袋,在書展入面賣 $450 (雙人那款啦),那位貌似經理級的師奶 sales,說這已是七五折的價錢,哇,那原價豈不是六舊水!!??

那天由十時走到兩時多,謝謝 D 同學的相伴呀,因為鄙人總會無聲無息的停下來看書 (這句打出來非常詭異),經常讓他要來來去去的找,他該早就很想打我的吧?不過我也有跟他找新香蕉俱樂部的新書 (!) 喎,係咪應該可以拉平返少少少少先。

Toy Story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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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少許劇透的呀,但已經盡量避免的了。

  • 好好看的電影,又是很簡單卻很感動的一類。

  • 說的是主動爭取還是被動接受;說的是成長路上的配角主角;雖然每集都好像是這些話題,但這一集卻又來得特別強烈。每個人,甚至每件事物,在某年某月之後,總需要向前走,開始要學懂接受自己不再被需要的事實。就像父母在子女長大後就知道自己的身份角色轉變了;就像那些一對對的,角色早在講分手那刻已經轉變一樣。

  • 看到最後十分鐘,才哭得不得了。有些事情,別人不說出口我們永遠都不會知道,所以好些人總會問著對方他/她有多愛自己,一來是因為重視那位,才會重視這個問題的答案;二來也是因為自己缺乏安全感,所以才會如此著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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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劇入面最愛的呢,三眼仔,同埋個大頭BB!好得意!

  • 不過這套戲的 3D,最大的作用,該是用來騙觀眾的錢。3D 的效果不太明顯之餘,對劇情更是毫無作用。戲票比起一般的貴 (我在 APM 看,學生票也要 $75 呀陰功,正價更是 $95),唯有當自己用了其中十蚊去買副之後唔會再派既 3D 眼鏡啦唉。

  • 另外呢,開首的那套動畫,個人認為也不太有趣 (甚至有些時候我連它在做些甚麼也不知道…),又長了一點 (不知是否因為覺得悶的關係啦) 比起以前的爭得有點遠喎,有沒有人可以給我解下畫呢?

  • 跟 P 小姐、F 小姐和 P 小姐的弟弟一起去看,過了相當愉快的一個晚上,時間都彷彿在不知不覺之間溜走。我們四個人吃完飯,竟然還吃得下一桶大的爆谷,最爆的竟然之後還吃得下滿記甜品…大家認識我以後果然都大食了不少呀下。

Friday, July 23, 2010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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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挺喜歡王貽興的文字,筆觸流麗順暢,而且他文字裏的好些看法,我也有著點點認同。起碼他肯面對自己;起碼他肯在他信任的讀者面前坦承自己的不足,而他筆下自己的缺陷,從他還未紅開始,就一直寫到現在,讓我感受到他的話,並不是要搏讀者同情在寫:他是真的為了懺悔/痛恨/自白自己的弱點,才透過文字,像翻轉水桶一樣把水呼嚕呼嚕的倒出來。

我只是不喜歡他的個人,又或是當他用他的表情、聲情、眼神、手勢來表達自己的時候。那彷彿是把自己的內心掏空,再用放大鏡放大了十萬七千倍。微細的沉鬱我們喜歡;但誇張的動作表情,我們相當忍受不來。他說自己受盡委屈譏笑,只為了把文學帶進大眾世界入面,可我覺得,當用了一種誇張的手法來表達一種想法,觀眾們的眼球,自然會集中在誇張的那面,對想表達的那些背後意思,即使再宏大再有趣,也敵不過即時的 eye-catching effect,只能淪為自辯時的最後一下掙扎。

他說自己喜歡寫,不是為了要表達自己甚麼獨特的見解,也不是搏人一句才子的評價,只是純粹的喜歡,把抽象的意思透過文字,造成實在的雕塑;只是喜歡把文字排列好,成為音韻鏗鏘的一句又一句;只是喜歡有這一點時間,讓自己有獨處的空間,把自己困在某個角落入面而不必理會任何人。我自問沒有寫作的天分,不過像他一樣,也是喜歡漫無目的,記下一點東西,彷彿把寫字的這段時間留住。我沒有甚麼過人 / 與別不同的想法,只是在堆砌文字,在它們成為一小句、一大段、一篇文章的這個過程,讓我感到很滿足,也建立了一點安心感。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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