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26, 2010

界線。

 

二十個其實的其中一個。

其實我真的很怕/很討厭別人因為自己的壞脾氣而對我發爛渣。嗯,就是那些,你那天得到了壞心情,然後對所有事情都看得不順眼,碰巧你看見我/找著我,就把槍口直直的對準我,開火,然後留下一堆硝煙而去。那堆硝煙,於我,像毒氣一般,侵蝕著靈魂,也讓我雙目變得迷糊,彷彿不知因為甚麼事情而讓這人對著我拔槍。簡單點來說,就是「死左都唔知咩事」。

大概一直我都不喜歡這「唔知咩事」的感覺;也大概我不介意分享分擔,但我的確有點介懷自己成為槍下一個小小的亡魂。是走火也好,是特地的也好,這讓我覺得自己有點卑微,卑微得讓自己有點低賤。就像自己一直都循規蹈矩,卻是無端打進天牢一樣。是疑惑,也帶著點點不忿。是呀,我很小氣,也有點自我中心。但在其他方面,我其實很隨緣沒所謂。所以假如連這小事也堅持不了,我就真的大概跟一副沒骨頭的人沒分別了吧。你明白嗎?我所謂的原則,就建構在這生命小小的一點之上,這證明了兩件事:(一) 我這人對大部分事情都沒甚麼原則;(二) 我真的很痛恨別人拿我來出氣。

而無奈的是,這些事件出現在我身上的次數,不下三數十次,每次我都明白是因為友人家人的壞心情,所以才有著這些反射行為。想到這些,才不再感覺那樣不忿生氣。鄙人很蠢,這我從來都知道;但我起碼想嘗試理解,令你們心情低落的原因是甚麼。能夠了解你們,即使被開火發炮,也是有價值一點呀。

好些人會說,這是包容的表現,也是信任的憑證。但我覺得,包容和縱容,總有一絲分野;信任和放任,也有點微妙的距離。就像對茶和咖啡,喜歡和上癮的分別一樣。我們對每件需要忍受的事情,都有著一條界線,跨越了這條線就像把紙弄皺了一樣,永遠也回不去那往日光潔無痕的好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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