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22, 2012

無題。




這是我早該就明白的道理。愛,不是一個理由讓身邊的人包容你的所有,即使你有多愛,你還是會有著好些底線、總是有些東西你接受不來。兩個人生活,可能你容忍不了對方用完馬桶後沒把廁所板揭起;兩個人相處,你也許不能忍受對方會無啦啦黑面/放鴿子,之類。

嗯,有時候愛只是一個藉口,來半強逼別人來接受你的所有。只是,你的所有其實不用所有人來接受,在這個充滿著自由意志的社會,你逼別人接受,就等於把人推得越來越遠,越來越遠,遠到一個程度,你在心裏的草地上,再也看不到他的身影,你以為他們越走越遠;最後你發現,原來他們一直站在那裏,守候著你回來,越走越遠的那個,其實是你自己。

要讓身邊的人接受你的想法,包括朋友,包括父母,就是用盡吃奶的力來做好自己,讓他們知道你的選擇沒有錯;讓他們知道你不曾為自己所選的路途而懊惱後悔。也許路途一開始有點孤獨,但你知道你一直的走下去,在小路某處就會遇到好些同路人,跟你一起看沿路風光;也許路途有點崎嶇,但你知道這是你自己的選擇,即使你在某處絆到,你也要很快的站起來,拍拍自己身上的泥巴灰塵,再重新上路去。

Sometimes silence speaks more than words,用行動證明自己的堅持,比用一萬句說話來意圖說服身邊的人,來得更有價值;畢竟在這世代,能夠用心聽別人說話 (而不是一味固執於自己想法) 的人,也真的越來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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