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5, 2008

五年之癢

昨天看報紙見到的。

現 代 夫 婦 出 現 「 五 年 之 癢 」


「 七 年 之 癢 」 的 說 法 已 過 時 , 有 心 理 學 家 指 , 現 代 人 越 來 越 沒 有耐 性 , 夫 婦 婚 後 五 年 已 對 伴 侶 生 厭 , 所 以 「 五 年 之 癢 」 是 婚 後 首 個 大 考 驗 。 2002 年 諾 貝 爾 經 濟 學 獎 得 主 卡 內 曼 ( Daniel Kahneman ), 調 查 過 30,000 名 德 國 男 女 後 , 發 現 他 們 婚 後 數 年 , 自 覺 幸 福 度急 升 , 但 四 至 五 年 後 跌 回 起 點 。 他 指 出 , 談 戀 愛 、 籌 備 婚 禮 到 拉 埋 天 窗 , 都 令 人 感 到 興 奮 ,使 雙 方 感 到 幸 福 和 滿 意 。 可 是 , 人 類 天 生 的 專 注 能 力 有 限 , 很 多 夫 婦 都 不 能 把 滿 足 感 持 續 下去 , 結 果 出 現 「 五 年 之 癢 」 。 他 建 議 , 夫 婦 若 要 維 持 恩 愛 , 最 好 是 每 天 做 心 理 測 驗 , 但 他 強 調 沒 證 據 這 可 以 維 繫 夫婦 感 情 。 要 令 自 己 感 到 幸 福 , 秘 密 在 於 要 了 解 作 為 單 身 或 已 婚 人 士 的 好 處 , 不 要 羨 慕 別 人 。 英 國 《 每 日 郵 報 》


總覺得那些成親了三四十年的夫婦很厲害。不是受這篇報道這些啟發,而是我覺得,對著同一個人三十年、四十年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她不是你的父母沒有必要去容忍你的一切缺點,不單是那種性格上的不足,例如是「很容易不開心」、「做事粗心大意」那種;更重要的是行為上,聽上去不是很嚴重的那些。喜歡洗手,有少許潔癖,喜歡霸住廁所,喜歡把襪子四處丟。要是另一半接受不了的話,我相信他/她真係會想死。

還有切身的不配合呢,小至衣櫃內位置的分配、哪個要訓床的左手面、廁所板要放下還是揭上等等,都是對大家的考驗。誰管錢、誰洗衫誰洗碗抹地,每個人都有惰性就每個人都不太願做,可是又不做不行。沐浴露的味道大家有不同喜好可以買兩支,但總不成買兩盒洗衣粉大家各自各洗衫吧。同居的大可以分開,結了婚有了一個承諾,要分開又好像又要考慮多一點。

結婚了一大段時間,我還是相信愛情的感覺終有一天會被親情所取代,大家眼中的對方不再是完美,需要互相遷就的情況更多,結果大家都覺得付出遷就了很多而心灰意冷,到有了兒女為了維持個家就一直的忍下去,嗯已經由「遷就」變成了「忍」,一路忍一路觀察到對方的更多缺點…好喇忍到仔大女大終於可以跟子女們說一下才可以放鬆然後又再重新觀察…

既然這樣辛苦,為甚麼還要結婚,這就是我所想的問題。當然啦,也有很多成功例子,真的可以白頭到老數十年來只吵過一兩回的那些。結婚之後也可以有多一個人跟你分享生活的事,有高興或不高興的事都可以跟人分享,有時在舊區看見那些沒有結婚的伯伯,每天都在那間連空氣都變得油膩的燒臘店裏吃同一款飯,其實也有點悽涼 (嗯老實說我完全不想自己變成這樣)。更更可能的是,很多人都視那些爭吵呀遷就呀為一種情趣,不覺得那些是問題,心中也可能為自己找到人生中的另一半而驚喜。不過講咁耐其實我都有排未結婚既,應該,h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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