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12, 2010

愛自己,愛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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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here)

愛別人之前,必先要學懂愛自己。看的時候,認同得不得之了,唔鍾意自己點鍾意人先?但現實是,我們大多是一些願意犧牲的人,而願意犧牲,就代表著我們會為了「想著」要維繫一段關係,而做好些違背我們意願的事。也許我們要被逼接受對方的缺點;也許我們聽見他或她的一言半語,就極力的改變自己;也許我們面對分手時,總是要生要死,來期盼對方會回心轉意。

我們面對一個困局的時候,天性讓我們用盡我們的心力,來想出各種不同的方法,試著去解決問題。就如,當我們迷路的時候,我們會去問人 / 看路牌 / 上網睇 google map 來解決面前困難。無論解決問題的方法如何,重要的是,我們都有「想方法解決問題」這種性格。所以,我們說好些人消極,都只是因為他認為自己想不到有甚麼「他覺得可行的」方法,而不是毫不思考。

就是這樣,當我們在一段關係入面,墮進了一個困局,我們都會想方法把那些圍牆破開,讓關係中的兩人得回以前的快樂。就是這個想法,讓我們改變自己,這個過程,有機會是一點一滴的在進行,像沸水煮蛙一樣,我們毫不察覺,直到某個時刻,我們衝口說出的某些話,或是憑直覺而下的決定,讓我們忽然問自己,咦,這真的是我嗎?

當然,假如我們這輩子都不改變自己的話,下場該會很慘。想說的是,單一方面的改變,對一段關係應該不會有任何影響,就像兩塊拼圖,即使其中一塊竭力的改變自己的形狀,但沒有另一方改變的話,成功把兩塊拼圖崁入的機會小得可憐一樣。兩個人同時改變,一方面可以令效果更為明顯;另一方面也是一種動力,讓對方知道,他/她一直在努力著的,其實我一直都在看見,一直在感受著,而我也願意配合,成為你人生的一塊拼圖,那是多麼完美的一個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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