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18, 2009

我不擅長,但我喜歡

一直以來我都知道大概自己 what i am good at,要是做了二十年人之後,還沒有 (partly at least) 搞清自己是怎樣的一個人,大概也應該被解剖研究了吧?例如是,我知道自己可以把別人所說的話、從別處看來的東西,interpret 一次然後給人說個明白,嗯,是比較 receptive。

這裏已經不知不覺維持了一年有多,多得各位捧場令我還有心情/心機寫好這裏,不至讓這裏變成荒蕪之地、讓文字化灰。然後一路寫來,我開始很喜歡坐在電腦前面沒頭沒腦的打一篇文章,把它改完又改,最後把它上載到 blogger。看見那些相片、那些在幾秒鐘之前還是在自己腦海中的絮語在網路上浮游,恍惚讓自己有了點成就感。但我知道我其實寫得不好,很多多餘的文字;有時也不是很能完全的表達自己想說的東西。

身邊的人呢,大概是 M 和 J 是我覺得寫得好的人吧,說是寫得好,當然不是說文學性,而是起碼,他們寫的風格/方法跟我大不相同;他們的手法我可能想穿腦袋也想不出,是高一個層次吧。但我還是喜歡寫,而老實說有沒有人來看我還是照樣的打,照樣的把自己的感覺跟別人分享,照樣的不顧儀態搶著在大家開動之前把食物拍照,照樣的把食物嘗試用文字記下來,好讓自己幾年後還記得那塵封的味道。

這大概就是寫 blog 的好處,很個人但又可以 expand 到無限遠。

希望一年多之後我還留在這裏吧,希望。

2 comments:

Unknown said...

m同j 唔會係我同jess掛=口=?

我地只係會考中文撞彩有 A
我更加係無風格/手法可言sosad

Dull said...

好明顯就係啦 xd

你自己 feel 唔到jek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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