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16, 2010

忘記。


learning_to_forget

忘記一個人最好的方法是,首先要知道這世界並沒有一個「最好的」方法,只有最適合你的、最讓你感覺舒服的方法。

最普通最容易的,是找一大堆朋友出來玩出來 hea,不用帶腦袋,純粹讓自己的朋友自由發揮。可能你平時是那些會「約大堆人出來」的搞手,那就用同一種手法,做你做開的事,癲一晚不夠嗎,癲夠兩晚、三晚…直至你覺得玩到好悶為止。這是你大概會把心力放在「如何可以令事情變得好玩些」,而漸漸地就會忘記了好些離你很遠的人和事。要是你屬於那種「好日都唔會搵大堆人出來玩」的人,如我,就更簡單,千方百計,找最多的人出來,玩甚麼都好。所有朋友,假設他們都是了解你的話,自然會嗅到事情不對勁、自然會玩得更放,好讓你變得快樂,不用再神神秘秘的找他們出來唔知做乜。

很多時候,我們經過一些地方、看見了一些景像、聽見了一隻久違了的歌,甚或是嗅到一些霉舊氣,都會令我們回想起我們跟那人在一起的時光。這種現象叫 anchor,就是把我們的記憶和一些物事連繫起來。所以呢,要忘記一個人,另一個方法,就是把這些 anchor,逐一擊破。我跟他到過某片草地嗎,我就叫一大堆朋友在那裏野餐;分手時我聽著這首歌,打牌的時候就把這歌 loop 上一百幾十次。透過這些行為,把我們的記憶和這些物事之間的鏈拆開,再裝嵌,把一件物事 anchor 到另一段記憶裏去。這樣就可以避免觸景傷情的狀況。

當我們不在執著於「如何要忘記一個人」的時候,我們就真的很徹底地把這個人從記憶之中刪掉,踏進人生的另一階段。又,要是過了很久很久,你還不能忘懷一個人,甚或喜歡的感覺沒有減退半分,那最好呢,當然是把那人追回來,讓他/她成為自己人生的一部分…直到有一天你又想好好的忘記他/她。

2 comments:

Unknown said...

要決心忘記...我便記不起

嗯, 我又諗起佢嚕

Dull said...

那我就真的很有決心 (!?) 啊...
我已經開始忘記所有事情了 :)

找人吧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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